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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武学是明代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明代武官的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明代武举是明代制度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对明代将材的选拔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都对明代社会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和影响。明代武学主要有京卫武学、地方武学及对高级将官子弟进行教养的国子学等,在明代武举产生之前及之后都担任着教导武官子弟的重要角色。明代自正统六年(1441)建京卫武学、正统八年(1443)建南京武学以后,两京武学一直伴随明王朝直至灭亡,对指挥以上、公侯伯以下高级将领武官子弟的教养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武学包括各地卫学、州县学、卫儒学等,卫学是专门为教养武官子弟而设立,卫学在宣德七年(1432)以后得以普遍建立起来,但在有明一代时断时续的存在着,并滋生了一系列弊端。明代武学在制度层面的不规则性、与明代现实需要不对应性及本身的腐朽性等多种合力交织之下最终走向衰落。明代武举制度兴起较晚,在天顺八年(1464)开科取士、颁布《武举法》以后,到弘治、正德年间其相关规制才开始初步完备,确立了考试时间及两级考试制度并制定了武举条例;到嘉靖、万历年间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考试具体规定更详细,分地域取士;到天启、崇祯年间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完善,创立武举殿试制度。在有明一代,武举制度的存在是时断时续的,但始终伴随于明王朝统治左右,在近200年时间里其取士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现实需要的变化在不断变化着。因此武举制度层面的规定与现实运行之间存在着差异,这突出了明代武举在明代社会存在的特点及其问题。明代武举在边腹取士的实际情况与“边三腹二”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同时,还根据具体情况按南北区域的南方、边方地区的道以及作战需要的属性来取士。在武举的多途进用、用人壅滞、及其地位低下等众多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最终明代武举也随着明王朝的消亡而衰落。最后,明代武学与明代武举都有时断时续存在于明代的相似性,其地位和作用也是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对明代社会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为清代武学与武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