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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朝的蠲免,大致经历前、中、后三期之演进,其实施力度和成效与政治清明、国力强盛密切相关,国家的大环境制约着蠲免政策的执行和实施。同时,蠲免也是政府获取民心、维护统治的一剂药方,古代政权对此药方的使用,存有“病入膏肓”才用的短视,亦有病前预制的前瞻,无论何如,在古代社会,它终因社会制度的制约很难真正成为“民政”,而多属“官政”。
蠲免多因自然灾害的发生而得到应用。北魏一朝气候变化较大,环境变迁剧烈,统治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都将其视为解决经济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的方略。同时北魏政权在其重大的经济、政治活动中对蠲免政策也积极的加以应用,其蠲免政策运用的实用性、临时性特质明显。
社会的发展持连续性,北魏的蠲免政策回溯前朝。至迟于春秋战国时期有明确记载的荒政措施,经由秦汉,尤其是汉朝的发展,到此时段亦呈蠲免的多样、与社会重大政治、经济联系紧密之特点。另外社会的进步也呈曲折的上升,在继承的前提下,北魏的蠲免总体质量上难与前朝的两汉抗衡,这与国力强大与否、社会稳定与否存有密切关系。但我们亦能发现,北魏的蠲免依然有它自身的长处,它对后朝亦有启示。北周、唐朝时候在荒政政策上的诸多措施,可以从北魏寻源。北魏朝也正因为在蠲免政策上的重视和应用,在古代荒政史上取得自己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