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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失业是我们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及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扩大就业过程中,不仅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政府还要进行宏观政策调控。主要包括实施职业教育培训政策,使劳动者适应时代发展;鼓励灵活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政策;政府各级部门要积极配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政府扩大就业的新工作目标是:数量优先,兼顾质量;瞄准结构,服务经济;优化环境,鼓励创业;依法就业,和谐劳动。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21.2万人,比2010年增加2万人,增幅为9.6%,2011年黑龙江省农村从业劳动力总人数为1328.1万人,其中外出就业人数为334.4万人,黑龙江省的就业形式日益严峻。基于上述背景,文章以黑龙江省为例,首先对就业及公共政策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分析通过公共政策实现就业的理论基础以及就业调整的相关理论,以明确文章研究的对象为扩大就业的公共政策;然后通过调查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分析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状况,对现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及特殊困难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归纳;在此基础上,进而分析黑龙江省现有就业政策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就业政策可持续性较差、农民工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难度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弱及特殊困难人员就业政策目标群体不清晰等;接着通过比较分析法,分析国外利用公共政策扩大就业的主要做法,通过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得出了一些启示:实施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为主的就业政策,保障农民工非农就业政策,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障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及落实职业发展政策;最后针对就业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黑龙江省扩大就业的政策建议即黑龙江省扩大就业的政策取向即实施国有企业下岗人员长效的就业保障政策,完善农民工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财税政策扶持,确立黑龙江省特殊困难人员的标准及救助政策;建立健全黑龙江省扩大就业政策的保障机制以及黑龙江省地方政府扩大就业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