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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环境污染问题的相关研究和成功案例,评述和总结适应经济增长和人民需要的科学环境污染配套机制,以辽宁省抚顺市为基本研究对象,尝试以更加全面、客观和现实的视角考察和审视抚顺市当前环境污染防范与治理工作的基本现状及其凸显出的问题,在坚持系统、协调和持续性的原则下提出了针对抚顺市客观事实的科学和完整环境污染防治预案和模式,并就模式内部子系统机制和相对应的污染防治对策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配套措施进行了总结,实现对抚顺市为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撑,有力保障相关环境目标的完成。通过研究本文发现,虽然在“十一五”规划期间,环境污染的压力使得抚顺市在城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投入了更多的人力和财力保障经济和环境的协调性发展,但期间新增的污染问题和未完全解决的污染源仍阻碍着抚顺市的和谐增长进程。一系列环境保护条例和污染处理措施的出台,以及相关执法机关的有效执行都切实保障了抚顺市环境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由于没有完整的协调机制,在日常以及突发污染防治工作中不免出现多部门工作的不协调性,同时污染预警的不及时和不准确常常使得后续工作演变为“沉没成本”。这些基本现状都凸显出抚顺市经济增长背后亟需配套环境治理机制来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污染防范和污染治理。就当前抚顺市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治理状况以及其环境保护体系架构的分析表明,抚顺市在环境防治工作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其环境治理模式和系统尚存许多不足之处。根据相关理论和成功经验本文设计了以综合全程为指导思想,兼顾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相关污染防治工作的预案和模式。该环境污染防治预案与模式共包括4个主要的模块,即信息备份、处置与评估系统、环境决策与审批系统、污染预警系统和污染处置与协调系统。整个污染防治预案和模式的核心是信息备份、处置与评估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其主要的职能在于全面把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各个细节,并针对必要的信息予以收集和整理,提供决策和实施操作的基础;环境决策与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决策和审批系统)则根据信息系统所提供基本信息,如标准和当地环境基本状况等,设计合理的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提供必要的法律平台予以实现环境污染匹配和管理工作,针对环境污染的不同工作合理调配人力和资源;决策和审批系统统揽后续的实施操作,包括以污染预警系统为形式的事前预警工作和污染处置与协调系统组织的事中和事后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项工作的科学实施和客观执行;污染预警系统承担检测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责任,并依据科学标准设定污染处置的合理模式,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应急预案,通过研究界定环境污染防治的可行性措施,并对社会的咨询和投诉予以答复和处理;污染处置与协调系统则内涵环境污染治理事中处置和事后协调两个主要任务,其主要针对已经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置和审议,查处和审计污染活动,进行实地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相关社会和产业项目,统一管理以环境污染治理为核心的财务事务。为了保证抚顺市环境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保证预期环境目标和污染防治成效的实现,抚顺市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对合理污染治理对策的选择,为此针对环境污染防治机构设置、污染处置方式选择、污染防治手段选择以及针对特定污染处置的基本对策应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用于保障和支持科学污染防治模式。另外,法律、污染合作与交易以及多元主体参与的相关配套机制也应充分法规效用,提高抚顺市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