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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领域在我国已形成自身独特的面貌,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调节能力。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公共领域也在不断完善,逐渐成为公众进行自由交流、对话的空间。艺术公共领域的成熟离不开艺术界人士的积极建构,作为参与主体的艺术中介体制在建构艺术公共领域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艺术中介体制不仅在艺术家和受众之间起到传播的作用,从社会层面上讲还对建构平等、自由、理性的对话空间发挥重要的影响。本文从艺术公共领域形成过程中的艺术市场、文化公民社会、新媒体和网络空间三种表现形式出发,通过对艺术中介体制在其中的具体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分别探讨其在艺术公共领域中发挥的建构作用,这些作用包括对作为艺术公共领域基础的艺术市场的优化作用、对连结公共领域的文化公民社会的建构作用、对信息时代艺术公共领域的拓展作用,这些建构作用不仅对艺术公共领域的发展发挥出积极的推动力,同时也在塑造公共话语空间、提升人们的公共精神方面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