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仁宗朝变乱应对研究

来源 :河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ingohi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处于北宋中期的仁宗朝,变乱频繁发生,针对频发的社会变乱,仁宗朝从变乱预防、平定、善后制定了一系列对策来应对。仁宗朝在变乱应对上,无论从当时历史实际还是从现在的研究角度来看,所取得的效果是很明显的,多数变乱消弭于萌芽之中,或于短时间内被平定,未演化成全大规模的变乱,这之后,北宋统治又持续了六十多年之久。宋建国以来,对可能导致的变乱的因素,制定和采取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进行防御,如路州县官员维安捕盗职责的规定,巡检体系的发展,荒年募兵等。仁宗朝在继承这些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变乱实际情况,进行发展和完善。变乱发生后,果断使用武力镇压外,还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招安、募人杀贼、鼓励吿奸等办法,对平乱有力者官军进行奖赏,迅速消弭变乱,防止演变为更大范围的变乱。变乱平息后,在事发区受害者进行安抚,减少赋税,恢复生产,稳定民众情绪。仁宗朝从变乱前、变乱中、变乱后三个维度对变乱进行的应对,既是对前朝相关措置制度的发展,又影响着这之后朝代变乱应对的方向,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朝代。但仁宗朝注重弥盗的治标行动,忽视治本的建设,未能起到应有矫枉革弊的作用。
其他文献
本文主要以1684—1869年沿海豆货贸易政策的沿革为线索,对清代辽东、山东、淮北和闽浙沿海的豆货贸易政策在不同时期呈现出的不同变化做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从而揭示该时期豆货
欧洲理事会作为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政府间合作的典型代表,它的主要成员包括欧盟各成员国的元首或政府首脑、欧洲理事会主席与欧盟委员会主席等,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