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不予受理制度研究

来源 :甘肃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teve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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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的多数制度中,民事起诉受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这么长的时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起诉受理这一诉讼环节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现实中受理制度存在着不合理、不和谐之处——起诉受理条件过高,受理案件的标准过于“实质化”,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保障不足等等,使得许多民事纠纷被挡在了法院的大门之外。这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目的相悖,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司法的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也难以得到保障。在司法实践中,不予受理制度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当事人的诉权被侵害,使当事人丧失对司法的信任,大大降低了司法的权威性与正义性。本文试图通过对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制度进行理论分析,阐述不予受理制度的基础理论,列举其法律依据与立法现状,从司法实践中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各种完善建议,主要包括立法建议、司法建议以及相关制度的引用,以使得我国民事诉讼中不予受理制度趋于完备,最终实现保障当事人诉权的目的。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对这个论题加以阐述。第一部分,对不予受理制度进行了分析,主要对不予受理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法理基础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开启了对这个制度的初步研究,为制度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主要梳理了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和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反映出立法依据比较少、法律依据位阶比较低的现实问题;另外,不予受理的标准太过实质化,对诉权的程序保障不足。第三部分,列举出不予受理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主要包括不予受理裁定适用混乱、裁判文书适用不规范等问题,反映出不予受理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另外,分析了我国受理制度的弊端,并通过不予受理的适用情况,阐述违法不予受理造成的不利影响。第四部分,针对上一部分列举的各种现实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建议,主要包括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和相关的制度建设。提出多个可行性建议,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促进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维护司法的权威性,达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目的,以促进社会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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