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行政权力分散化的背景下,政府简政放权,减少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和管制已经成为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设定行政许可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也确立了其对社会系统的三分法模式,同时显示了“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的逻辑定位。大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参见该法第13条)。这样的规定为市场机制和行业组织的迅速成长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使市场、行业组织、政府这三者形成互动。
报关行业协会在我国的发展是随着对外贸易进出量的增加和报关服务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其目前主要的职责是开展报关企业的评比、提供行业发展咨询服务、对报关员进行业务培训等。但是在韩国和澳大利亚等国,报关协会除了承担上述职责外,也参与了对报关员的从业资格进行考核,与海关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委员会对报关员的从业资格进行许可等功能。
这样,就海关而言,充分吸收了报关行业组织来对行业进行管理,顺应了行政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也同时上节省了行政资源,降低了管理成本。与行业协会分享行业管理权力,减少了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制和干预。就报关行业协会而言,在报关员资格许可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技术专长,和了解行业发展的优势。同时,与海关一起合作,公共承担起对行业的管理,可以有效消除和减少政府管理的负面影响。
本文通过对比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和我国在报关员资格许可和组织报关员考试过程中,报关协会的发挥作用的不同模式,并分析各种模式的优劣势,想试图说明,在我国,报关协会也可以积极地参与到报关员资格许可和报关员考试的组织过程中来。尽管就目前报关协会本身发展的状况决定了参与对报关员资格许可还有诸多困难,但是只要有发展的成功先例,对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的研究探析就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