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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行动是指上世纪60年代初以来,美国为了落实《民权法案》,消除仍然存在的“事实上的”种族不平等的状态,而实行的一套主要在政府项目承包、就业和高等教育领域偏向少数族裔和一些弱势群体的临时法律和政策。平权行动本身在逻辑上存在悖论,即以平等的名义不平等的对待一部分人,因此其自诞生之日起,就争议不断。1978年的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克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Bakke)肯定了平权行动在美国高校的使用,其后,美国高校相继出台了大同小异的应用平权行动的招生政策。而学界指出,上世纪90年代伊始,美国白人民族主义思潮开始复苏,大有吸收主流群体(尤其是白人)成为民众普遍观念和主流意识形态之势,其中平权行动是吸引白人的“最完美由头”。在司法系统里,素有“正义的化身”之称的法官在处理诉讼案时毫无例外地也会受到当下民众普遍观念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据此,本论文主要运用个案研究(case study)、文献研究(literature research)和比较分析(comparative analysis),分析90年代以来发生在美国的白人与高校之间涉及高校平权行动招生政策的四起典型的诉讼案,探究美国白人民族主义思想复苏情况。通过分析发现,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表现出了越来越强烈的保守主义、反多元文化主义、反多元种族主义、白人受迫害情结和种族主义的倾向,因此,本论文认为,美国司法体系中存在白人民族主义思想。论文共分为引言、三个章节和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白人民族主义的复苏及其基本特征;平权行动的背景及其逻辑悖论;90年代以来平权行动在美国白人民族主义思想冲击下在美国高校的实施窘境;本论文的文献综述和研究意义。第一章分析个案霍普伍德诉德克萨斯大学(1996)。分别从诉讼案发起者的上诉,地区法院与第五巡回法庭的判决法理分歧,政府部门对霍普伍德案的言论等方面,论证这个案件体现出的保守主义思想。分析第五巡回法庭对威尔伯的证词(Wellborn’s testimony)的解读中所流露出白人受迫害情结。考察第五巡回法庭否定巴克案中确立的应用平权行动的多元化目标情况,指出法院的反多元文化主义和反多元种族主义思想。通过分析第五巡回法庭在意见书中驳回得克萨斯大学陈词的法理依据,指出法官们存在害怕威胁白人统治地位的种族主义思想。总之,美国白人民族主义思想已经渗透到法院,影响诉讼案的审理。第二章剖析个案格鲁特诉布林格案(2003)和格拉茨诉布林格案(2003)。重点剖析格鲁特案,并对格鲁特案和格拉茨案比较分析。分别从诉讼案的发起,法官奥康纳(O’Connor)的投票及相关法官的不同意见书等三个方面论证这个案件体现的愈来愈强烈的保守主义思想。指出各级法院对多元化目标作为国家重大利益的质疑,显露了其反多元文化主义和反多元种族主义倾向。在法庭辩论中,法官的一些新提法流露出害怕白人受到伤害的白人受迫害情结,法官意见书的言辞暴露出对非裔美国人的歧视态度。比较分析最高法院在同一天庭审和判决的格鲁特案和格拉茨案,表面上看,法院对两个案件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表明法院对平权行动自相矛盾的态度,实际上却为以后高校平权行动的实施设置了更多的障碍,格鲁特案之后,很多高校选择以一种更隐晦的方式实施或甚至取消平权行动招生政策。美国白人民族主义思想对法院诉讼案的审理影响越来越大。第三章剖释个案费希尔诉德州大学(2013,2016)。分析在两个下级法院一致支持平权行动招生政策的情况下,最高法院竟然破天荒两次同意重审,实质表明最高法院不满足于格鲁特案对平权行动设置的限制的保守态度,以致当时许多报道认为平权行动前途灰暗。考察最高法院法庭辩论中对以前案件中确立的多元化目标的一再质疑的内容,法院存在的反多元文化主义和反多元种族主义态度不言而喻。通过分析法庭对如何保证实现多元化目标的手段不会对白人造成伤害的问题的辩论,发现法院明显存在唯恐白人受到伤害的白人受迫害情结。法官斯卡利亚(Scalia)在不同意见里发表的认为非裔美国学生也许更适合“次一流大学”的种族主义言论激起部分团体和媒体的强烈反应,表面上斯卡利亚的言论很违和,实际上,正所谓“沉默的大多数”,他的言论代表了很大一部分民众的想法。美国白人民族主义思想已经渗透到主流群体和法院,严重影响法院对诉讼案的审理。结语再次提出本论文论点,美国司法体系中存在白人民族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