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内幕交易已日益成为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毒药,而相较于内幕交易行为的多发性,行政与司法对其的惩治案例却相去甚远,究其原因,认定难与举证难是目前司法实践遭遇的最大问题,本文拟从内幕交易行为认定难与举证难的原因入手,通过分析内幕交易行为给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宏观经济带来的实质危害与影响以及司法实践在惩治内幕交易行为中碰到的重重困难与尴尬实情,进而剖析为何完善举证责任制度对我国控制内幕交易不断蔓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探寻有必要完善举证责任制度的本质原因和重要意义。通过比较分析拥有成熟证券市场的美国如何运用其严格的法律、完善的举证责任制度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打击与处罚的历史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法律体系、法律传统及证券市场现状,阐述如何完善我国针对内幕交易犯罪的举证责任制度,从而为有利打击内幕交易行为,惩治内幕交易者,维护证券市场安全运行,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本文第一章先对举证责任以及与内幕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与内幕人员的概念进行清晰定义,其次通过分析内幕交易举证难的核心原因,包括由于内幕交易行为的隐秘性与多样性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的缺陷,最后阐述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举证责任制度的必要性与意义。第二章主要探析拥有成熟证券市场的美国是如何运用完善的举证责任制度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包括其针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立法沿革与认定内幕交易四个标准的演进,并通过分析一些经典案例指出完善的举证责任制度在惩治犯罪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可以参照的对象。第三章则融合前两个部分内容,提出对于如何完善我国内幕交易案件举证责任制度的若干建议与提议,包括对环境证据的运用以及从行政监管与处罚、刑事制裁与民事赔偿三方面出发,分析建议如何在各个部门法中完善举证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