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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官制度是宋代两广地区一项特殊的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唐宋以来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两广的管理显得日益重要。然而两广社会与其他地区相比,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显得较为落后。且唐宋社会的政治中心总体在北方,中央管控距离较远。如何实现两广地区的有效管控是唐宋时期中央政府重要的政治议题。摄官制度在两广的管理上无论是制度的规定,还是实际的操作都借鉴了唐代南选及唐后期摄官管理的经验。摄官资格选任和考核转正的制度建设也反映了宋代政治的务实性和灵活性。虽然摄官制度的繁琐化给两广社会带来了些许负面影响。但是摄官制度在两广基层官员的选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摄官是宋代两广地区一个重要的基层官员群体。从宋仁宗到南宋中期,两广摄官的俸禄一直在增加,然而增加俸额有限,基本生活难以自给。南宋政府出于节约财政的目的,两广县簿、县尉等基层官员任用,呈现出尽量多用摄官、少用选人及小使臣正式官员的特点。摄官的俸禄远低于正官,生活清苦,其必然通过手中的权力加强对管辖下百姓的剥削。因此,两广摄官呈现出群体腐败的景象。摄官制度的推行与中央集权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宋代中央集权的变化,摄官制度也有着不同的发展趋势。在摄官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北宋的摄官呈现出流官化的趋势,而南宋的摄官呈现出土官化的趋势。元明清时期,摄官制度融入到两广土司管理体制中,以一种新的形式继续发挥着“本地人治理本地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