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研究 ——以189个案例为样本

来源 :天津商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60563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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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发展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如快递企业泄露用户信息、快递丢失毁损、延误等问题频现,快递服务用户投诉后,监管部门会对快递企业进行处罚,随着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案件数量也在增加。快递丢失、毁损产生的赔偿问题,引起不小的争议。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网站对保价条款、快递保价、保价赔偿、快递赔偿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对涉及保价条款2016-2020年的189个案件归纳整理。通过梳理相关案件,可以看出司法裁判中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纠纷所适用的法律不统一、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认定不一致、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提示义务要求标准不一、快递保价物品价值确定困难等问题,这些争议成为大多数案件的焦点。在归纳司法裁判的基础上,对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格式性、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赔偿的约定性、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实践性进行分析,从学理上进一步对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分析。同时借鉴域外国家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规范的经验,结合我国《民法典》第496条的规定,完善快递保价条款的订立和法律适用。首先,明确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应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对于未尽合理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的保价条款,对方可以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其次,快递物品价值的确定要结合快递服务合同订立过程,快递服务用户声明价值,确定保价金额,并与快递企业就物品赔偿达成事先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快递服务用户承担物品价值的证明义务,快递企业证明所履行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最后,要强化电子合同时代快递企业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希望能够促进快递保价条款相关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为保快递价条款的完善和快递行业的发展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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