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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随着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同时,导致了一系列的土地问题,如:耕地占补不平衡、耕地质量差异较大、耕地退化严重等。因此,大力开展我国土地整理开发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理,使项目区耕地的有效面积增加,改善农田的生产条件,从而耕地的质量得到提高,这对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之后,可以通过竣工测量来获得耕地增加的面积,然而对于项目区耕地质量的提升却难以进行量化和界定,因此很有必要对项目区实施后的耕地质量变化进行研究,来判断土地整理项目决策、规划设计等方面是否成功。 本文以咸丰县清坪镇泗坝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为例,首先基于项目区的自然经济条件,综合分析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以及农田防护生态工程对耕地质量的影响;其次根据广泛的现场调查和征求相关专家意见,从地形地貌要素、土壤要素、农田基本建设要素中选取8个评价因子,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指标权重和量化评价因素;最后以项目区竣工测量图和分等定级数据库为数据基础,将竣工测量图(CAD)数据与分等定级数据(Arcgis)相衔接,使项目区新增耕地与原有耕地进行叠加分析,得到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并对各评价单元进行自然指数、利用指数、经济指数的计算以及等别的划分,与项目实施前的耕地质量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经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耕地的面积得到了增加。耕地的面积由实施前的553.7578公顷变为实施后的573.8039公顷,耕地新增了20.0461公顷,新增耕地率3.01%。 (2)经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耕地的质量得到了提升。耕地的自然指数由实施前的平均值2149提升至实施后的2424,自然等别由实施前的6等(100%)提升至实施后的1等(4.69%)、2等(8.21%)、3等(5.76%)、4等(31.78%)、5等(46.00%)和6等(3.56%);耕地的利用指数由实施前的平均值1666提升至实施后1862,利用等别由实施前的4等(28.21%)和6等(71.79%)提升至实施后的1等(0.89%)、2等(12.24%)、3等(24.56%)、4等(13.46%)、5等(45.51%)和6等(3.34%);耕地的经济指数由实施前的平均值1129提升至实施后的1264,经济等别由实施前的3等(28.20%)、5等(33.60%)和6等(38.20%)提升至实施后的1等(0.41%)、2等(12.53%)、3等(26.97%)、4等(35.94%)和5等(24.15%)。 (3)土地整理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微观落实手段,通过各分项工程,增加耕地的有效面积,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的质量,对调和土地资源供给有限与需求旺盛的矛盾具有深远意义。 (4)耕地质量变化研究位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是土地整理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是评价土地整理决策是否正确、规划设计是否合理、预期目的和收益能否实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