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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开始研究内部控制问题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又于2010年4月15日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标志着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已基本建成。在《基本规范》提出的内部控制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中,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能够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提供合理保证。本文的研究对象—Z公司,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展集装箱事业的龙头企业,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直属公司。公司主营集装箱和篷布修理、租赁业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国际铁海联运和货运代理等。从公司规模及行业地位上来看,Z公司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是由于在内部控制方面的欠缺,已经严重阻碍了公司成为国际一流集装箱公司的步伐,特别是铁路在面临管理体制改革、政企分开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本文从铁路集装箱行业入手,以内部控制为切入点,将Z公司的实际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针对Z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该公司领导层对内部监督不重视、Z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后续培养问题有待加强和解决、公司内部监督的成本较高而质量一般的现状,对Z公司的内部监督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以下改进方案:完善内部监督工作领导机制;修订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能力;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内部监督评价,注重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