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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产定价是金融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长期以来,学术界大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股票的系统风险上,而忽略了异质性风险对股票预期收益的影响。传统理论认为非系统风险(也即异质风险)能够互相对冲,从而不会为市场所定价。这导致因子模型的残差项依然在很长一段未引起人们的关注。然而近年来的研究发现股票的异质波动有可能会影响股票的收益,学术界对此尚未提出统一、明确的解释。正是基于当前的研究发展,本文以中国股市为对象,系统考察在这样一个新兴市场中,股票特质波动与预期收益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关系,因子模型是否完全预期了资产的回报。本文研究以传统的因子模型为基础,采用了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1994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数据。并将个股的异质波动率定义为Fama and French(1993)三因素模型下的残差项标准差。在第一部分,本文考察不同波动风险度量指标下的组合收益均值检验。这里,我们先后基于个股的收益率标准差、CAPM模型下的系统风险beta以及异质波动风险进行分组,对各组合收益进行均值检验。在第二部分,本文对个股进行二维分组,并进行相关的组合收益均值检验分析,以考察其他因素与异质波动风险、横截面收益之间的关系。这里,主要考虑个股流通市值、账面市值比、换手率及收益惯性等其他因素。在第三部分,利用Fama-Macbeth两阶段横截面检验,考察异质波动风险是否被市场定价,以探究异质波动风险是否带来显著地风险溢价。最后,我们发现:(1)在中国资本市场,“异质波动”之谜依然显著存在。(2)与经典金融理论预期不同,低异质波动的公司收益显著高于高异质波动公司;不同异质性波动风险组合之间的累积收益之差将随着投资期间增加呈现较大差异。(3)Fama-Macbeth两阶段横截面检验表明,异质波动因子的溢价水平显著为负,这与传统的金融理论相矛盾。同时,在我们按照个股流通市值(账面市值比)和异质波动进行分组时,发现在公司规模较小(账面市值比较低)时,不同组合的收益随异质波动增大基本呈下降趋势。这意味着可以构建如下对冲组合获取收益:买入小规模、异质性波动较低的组合,卖出大规模、异质性波动较高的组合。在本文数据中,该对冲组合可获得高达2.9%的无风险收益。这一结果也增加了本文的市场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