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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村规民约是人们长期社会实践的结果,也是苗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新时期的村规民约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而产生的,因而更具有正当性。黔东南村规民约对于宪政具有怎么样的价值呢?它在宪政制度下存在的合理性究竟如何,这也正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本文的主旨就是在于探讨黔东南村规民约到底具有什么样宪政价值以及它是怎么表现这些宪政价值的。本文主要从宪政的角度来研究村规民约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村规民约对于我国宪政建设的价值。通过对宪政基本价值与村规民约特征及价值的分析,本文认为村规民约与宪政的基本价值理念是相契合的,村规民约反映了宪政的价值追求。因此本文认为村规民约的具体宪政价值分为四点:村规民约的法治价值;村规民约的权力制约价值;村规民约的民主价值;村规民约的人权保障价值。通过对村规民约这四个宪政价值的具体分析,本文认为村规民约的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而且村规民约对于我国的宪政建设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的时候应当要充分借鉴和尊重各民族的传统以及民间自治规范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