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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2年我国开始发行可转换债券以来,我国可转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张,尤其是2003年以来,可转换债券成为资本市场再融资的一条重要途径。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如何为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也逐渐为市场研究人士所关注,但是,与市场的发展速度相比,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显得十分滞后。 可转换债券一种具有普通债券和股票特性的混合型金融产品,兼有债权性和期权性的特点,其价值由普通债券价值和买入期权的价值两部分构成。影响可转债普通债券价值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因素:票面利率、面值、回报率以及距离到期日剩余期限的长短等;影响可转换期权价值的因素很多,主要有股票的市场与转股价格、权利期间、股票价格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等。可转换债券的价值确定主要在于对其期权价值的确定。 布莱克和斯科尔斯是在一系列理想假定条件的基础上导出的期权定价问题的解,根据股票价格、股票价格波动率、期权的执行价格、距期权到期的时间、无风险利率这五个等量的函数推导出了期权的定价公式。在市场研究过程中,B-S模型仍然为广大研究者所使用,并成为对期权进行定价的主要工具。即便B-S模型是在许多理想假设条件下推导而来的,但完全可以运用布莱克—斯科尔斯的拓展模型,来确定可转换债券买入期权的理论参考价值。 从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资本市场当中,可转换债券的理论定价和市场实际定价存在相当大的差别,尤其是在进入转股期之前,两者差距基本在10%左右,进入转股期以后,两者之差随着减少。我们对市场实践中可转债定价方法做了讨论,并发现在投资实践中,可转债分析定价也存在与市场实际价格之间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较小,相比较而言,理论模型的定价效率明显较低。 我们认为这主要源于我国资本市场缺乏卖空机制存在、市场具有不完全效应、与B-S模型的前提假设有很大差距等原因所致。在修正的模型中,我们假设市场是不能出清的,所以在设计模型时是假设衍生证券和股票的投资组合的收益等于股票组合的收益,即效用无差异原理。由于模型较为复杂,在本研究中并没有进行相关实证分析,仅仅是提出了修正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