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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经济形态伴随着新的生产力的产生而不断发展、演进,进而产生了用以弥补传统劳务关系不足的新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务派遣是产生于市场并用之于市场的一种非传统用工方式,其一方面具有灵活的市场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用工单位和劳务提供者之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实现意愿的法律属性。劳务派遣退回则是劳务派遣行为的市场运行环节之一,它是用工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将劳动者退回给劳务公司的制度,其同样具有灵活与意愿最大发挥的属性特征。当前劳务派遣下的员工退回制度存在较大的问题,无论是从法律依据还是具体实践来看,都与社会实践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脱节,这对劳务派遣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较大阻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较为模糊,具体实践操作随意性大,劳动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会面临滥诉的风险,派遣单位成为风险积聚地等众多因素共同造成了现行劳务派遣员工退回制度“好看不好用”的情况,与此同时,针对员工退回制度落实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存在着较大争议,对于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殊为不利。为此,本文以劳务派遣员工退回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梳理了国内外劳务派遣制度中的员工退回制度立法与实践,针对我国该制度立法、落实中的难点着重进行阐述,对我国劳务派遣员工退回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