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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我们步入了高速快捷发展的社会,我们被爆炸性呈现的信息所围困,被“一天寿命”的快速阅读所充斥着,叙事俨然已经冲破文学的界限,开始包罗万象,出现在了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方面:电影、广告、电视、报纸新闻、逸闻趣事等。叙事的“泛化”带来的是讲故事的艺术的行将消亡,一则突发的新闻信息就解构了来自远方的故事给人带来的慰藉,人们的“叙事能力”越来越被消解,本雅明称这是一个“新的无教养”的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被娱乐性、无深度的感官刺激的符号叙事所充斥,面临物化窘境的我们该如何恢复文学叙事的能力,实现文学叙事的诗性正义是本文立意的初衷。 本文选取叙事模式这一带有历史积淀色彩的概念为论述对象,讨论叙事模式是如何坚持文学叙事的正义,为新的叙事语境下的叙事选择提供借鉴,从而实现文学的诗性正义的伦理构想。本文以叙事模式与诗性正义为主题来加以论述,是将两者的论述建构在关于叙事的伦理维度上的。本文选取《道士下山》这一文本为例,因为武侠叙事是众多的叙事类型中的典型,而且武侠叙事自身就包含很多有关伦理的思考。本文将武侠叙事模式分为叙述模式和故事模式,叙述模式包括叙事人称和叙事视角等,也是叙事的伦理的具体表现,是叙事者的叙事策略和方法;故事模式即叙事的主题,在不同的主题背景下都暗含着作者所要表现的价值伦理,并论述模式叙事下的伦理坚持的必要性。 本文中有关叙事模式的讨论,都是为了说明在叙事里所要坚持的诗性正义的重要性,对实现诗性正义的讨论则从叙事主体和接受主体两方面来展开:作为叙事主体的作者通过对于模式与反模式的写作思考,要坚持自我叙事身份的主体性,提高自身的伦理素养和坚持正义伦理自觉性;而作为叙事的接受主体的阅读者,只有具有了不断发展的理解力和“移情”的同理心,才能实现诗性裁判的价值。 在越来越被物质、利益、享乐填充的社会中,我们进入了新的叙事语境,越来越多的文学叙事也在追逐功利性和消遣性,关于人生和审美的诗性叙事越来越趋向边缘化、学院化。所以,本文的讨论是为回归文学叙事的诗性,恢复文学“讲故事”的能力,避免让文学沦为消费和消遣的对象而提出的实践构想,力图为日益混乱的文学叙事空间引入正义的伦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