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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正处在一个社会变迁迅速的时期,研究中国社会的任何问题都要考虑到中国社会的变迁过程和现实情况。本文研究的问题在于中国城市居民社会地位获得中继承和自致机制发挥作用的状况和变化,本研究对社会地位高低的衡量采用的是职业地位,以此代表个体的综合社会经济地位。本研究使用“社会网络与职业经历问卷调查”天津市调查的数据资料,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在继承机制方面笔者研究了地位代际传递是如何随社会变迁而变化的,得到的结论是:在我国城市居民社会地位获得中,父亲的社会地位对子代社会地位的获得始终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推进和政策变化逐渐增大,就是说以职业衡量的社会地位的代际继承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开放程度增加而减弱,反而增强了。 然后笔者将本研究的重点放在了教育这一在地位获得中既被视为自致性因素又被视为继承中介的重要变量的讨论上,得到的结论是:在我国城市居民社会地位获得中,教育始终起着决定性作用,并随着工业化发展和我国社会政策变化愈加重要,而且由于教育获得逐渐摆脱了政策偏向的束缚,愈加决定于个体的学习成果,我们可以认为作为以教育为代表的自致因素在地位获得中愈加重要。但与此同时在教育地位本身的获得中,代际传递现象愈加明显,父亲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资本对子代教育获得有着相当显著的影响,教育也越来越表现出它作为继承中介的特性。 最后笔者讨论了子代地位获得中的自致机制,得出的结论是:无论是在个人初职还是现职获得中,自致性因素在我国城市居民的地位获得中都发挥主导作用,而且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以教育水平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的影响力逐步并明显上升,另外,要想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个体所要达到的教育水平也逐渐上升。此外,个人的职业流动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