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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而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企业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伴随着改革开发的步伐而展开的。回顾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改革,从高度计划体制的国有国营阶段到两权分离阶段,再到追求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政企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现阶段,如何有效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增强国有独资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有独资公司经营绩效,发挥国有经济的支柱作用一直是国有独资公司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出现了如下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行使的异常现象:摆脱或削弱所有权的控制、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违法转嫁生产成本和商业风险以及寻求行政权的特殊保护。结合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的理论基础,分析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行使异常的原因,合理借鉴国外的相关成功经验,从三个方面提出规范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行使的建议,首先,通过构建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专业、独立、高效的董事会,实现政企分开,保障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独立行使;其次,通过完善国有股权股东代表制度和国企董事会评估机制来规范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权的积极有效行使;最后通过完善国企经营管理者法律责任体系和构建国有资产的公益诉讼保障机制来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管理者外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