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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不断加大公共项目投资的背景下,项目管理绩效的改善一直倍受关注。公共项目治理理论的相关研究表明,良好的项目治理可以有效改善项目管理绩效。然而,在我国工程实践中,却存在着项目治理水平与项目管理绩效相悖的现象。究其原因,目前对公共项目治理的研究过于强调正式的治理机制在解决不确定性和代理问题方面的不可替代性,忽视了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机制的治理功能。在这种不完整的治理框架下的治理水平并非真实的项目治理水平,故相应缺乏解释力。基于此,构建完整的公共项目治理框架,并探讨此框架下不同治理机制的内在机理对于促进公共项目管理绩效改善并发展公共项目治理理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吸纳了社会学理论、关系契约理论视角下的关系治理机制,以正式的契约治理和非正式的关系治理为基础建立了公共项目的二维治理框架。鉴于公共项目关系治理研究成果匮乏,采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对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公共项目关系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体系进行探索性研究,结果显示,公共项目中包含了信任、承诺、沟通、合作和行业惯例在内的五项关系治理机制。对于契约治理机制,鉴于理论分析所呈现的各种机制之间的关联性,通过实证分析对既有研究提出的各种具体的治理机制进行了优化组合,获得了基于项目所有权配置的风险分担机制、基于风险分担的报酬机制、基于声誉的选择机制以及基于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的问责机制的四维内容结构。在明确了公共项目契约治理机制和关系治理机制内容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经过理论推演构建了公共项目契约治理机制、关系治理机制及其绩效的理论概念模型及相应的研究假设。经实证分析和检验,论证了契约治理机制与关系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具体体现为关系治理机制不仅直接作用于项目治理绩效,也通过契约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契约治理机制则直接作用于项目治理绩效。此外,本文首次提出了项目治理绩效的概念,认为项目治理绩效是与项目良好治理相联系的,是项目治理的直接产出,继而作用于项目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