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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三农”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自中央提出全面实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以来,驻村“第一书记”在强化基层党建、推动精准扶贫、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山西省吉县在响应中央号召之际,积极开展了“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文章以山西省吉县屯里镇“第一书记”为研究对象,以其驻村帮扶实践工作为研究内容,依据中央和山西省关于“第一书记”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实施乡村振兴背景下科学分析屯里镇“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发挥的主要作用以及取得的成效,在肯定其工作成绩的同时对“第一书记”工作期间存在的困境问题从多元主体间职责划分、协作及效率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从构建“第一书记”科学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发挥“第一书记”资源优势、强化党建引领等方面提出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实现乡村振兴作用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当地乃至全国今后更好的开展“第一书记”工作提供有有益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