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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家庭伦理来源于儒家伦理思想,而现代家庭伦理来源于西方近现代伦理思想。儒家伦理肯定人的善良天性,由于受到外界影响容易偏离,必须通过修身养性保持善良本性,行“孝”则是最好的道德修养方法,而以“孝”为核心的家庭伦理思想最终演变成为“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西方近现代伦理思想认为个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并据此判断善恶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肯定个人追求快乐之善,躲避痛苦之恶,每个人依据理性,平等的拥有相似的以最大程度实现个人的幸福的自由权。于是形成两种不同的家庭关系:在传统家庭伦理下,个人必须按照儒家家庭伦理判断与选择,依照儒家礼法做孝子贤孙或者贤妻良母,父亲拥有对妻子儿女的控制与管理权力,个人必须遵从父亲的意志,行为符合父亲的意愿;而现代家庭伦理恰恰与此相反,每个成员都是独立的理性主体,拥有按照个人理性判断平等地追求幸福生活的自由权利,而不是处于服从和规训的地位。在这两种不同的伦理观念中,发源出了不同的伦理思想,在传统伦理思想中形成了“家国”一体观念、威权主义下的依赖性人格、以家族为本的观念、官本位的思想,片面崇尚权力与义务,而轻视个人权利的观念、男尊女卑的观念,在现代家庭伦理思想中形成了契约精神的国家观念、自由主义下的独立性人格、以个人为本的观念、法治精神与重视个人权利的观念、男女平等的观念。所以传统家庭伦理不能培育出现代社会需要国民具有的精神,必须向现代家庭伦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