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消费税改革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lg199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新常态经济背景下迫切要求深化财税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同时,循序渐进的提高直接税比重,不断的完善国税,地税税收制度。“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使得本属地方政府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削减,地方税体系亟待重构,为消费税改革迎来契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消费税本身制度设计,促进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本文结合“营改增”的相关背景,从消费税税制设计,消费税税收的中央地方划分,探讨消费税未来改革的方向。本文从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基础、框架思路和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出发,分析了“营改增”背景下消费税的现状。解读了“营改增”改革的相关政策,分析“营改增”倒逼消费税改革征税范围,对一部分无法完成营改增的税目营改消费。运用数据分析营改增后地放收入减少的情况。阐述了当前消费税改革的必要性。营改增的顺利实施需要消费税“扩围”的跟进,消费税“扩围”是我国消费税制度自身的一次完善,构建地方税体系的需要,最后对地方税收入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营改增”背景下消费税改革的可行性分析。特种劳务纳入消费税范围的可行性,不动产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可行性,营改增背景下的消费税收益权分配,源泉扣缴为主的征管设计。当前消费税改革的设计方案。从征税范围,税率设计,价税关系,等方面首先分析了消费税制的设计,继而分析了消费税税收收入归属的问题。从不动产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角度。讨论消费税改革与营改增的衔接。最后总结了当前消费税改革应该处理的几个关系。本文在研究的过程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充分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进行分析,以定性分析为主,辅之以定量分析。本文从消费税改革的视角出发,首先对营改增背景进行概括,分析营改增对消费税产生的影响,结合营改增背景分析当前消费税制度中,制度本身和税收征纳,税收归属存在的问题。同时,消费税改革也是符合当前地方税完善要求的,文中对我国现在地方政府税收收入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探讨,营改增后势必造成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这时映入眼帘的流转税较大的税种消费税成为中央与地方有可能相争的税源,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以前人的成果为基础,并加以展开发散,尽可能阐述新的时代背景下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方向和方法。但由于“营改增”采取的是先试点再推开的模式,试点地区数量有限,资料来源还不是十分的充足,特别是由于“营改增”在全国试点推开不久,尚缺乏实际运行数据,目前对全国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还不能给出定量分析,本文只是按照先行试点地区的运行情况和数据分析预测“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可能会带来的影响结果。最后,在主要贡献与展望部分,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总结本文的主要贡献,并对研究方面的不足之处加以说明;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其他文献
本文首先建立了分析商业银行税负的数理模型,然后根据商业银行业务特征设计了"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影响的测算方案,计算"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的影响和商业银行均衡增值税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从粗放经营走向结构调整,行政管理从行政审批转向简政放权,税务机关面临工作重心后移及执法风险加大的压力,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凸显。本文在分析我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围绕如何提升产业竞争力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税收改革方面,出台了降低纳税人实际税负、鼓励提高生产效率、扶持并购重组和创业投资
为解决多指标评价问题,提出基于改进PCA-AHP-IE组合的评价模型。通过结合高校专业评价现实问题及其特征,对现有的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重构。改进层次分析法并引入多专家打分
纳税人被赋予的各项权利根源于公共产品提供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并最终落脚在税收立法、税款征纳和预算支出三个环节中。财政透明通过消除这三个环节中纳税人与政府间的信息不
冲击旋转钻井技术是现代石油企业钻井技术研究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内容,通过将先进的冲击旋转技术科学有效应用在石油钻井作业中,能够最大程度提高对深进硬地层的钻井工作质量和
本文基于强度折减法,对不同结构健全度、不同的围岩级别、不同的隧道断面、不同的上覆荷载和不同的初始埋深下隧道受上方填挖方影响进行计算分析。主要结论如下:(1)基于强度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趋于平稳,改革的触角不断伸向政治方面,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民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呼声。本文从信息公开出发,对其与各省级地方政府的支出效率的作用机制进
<正> 一、比较学科与一般比较方法的区别本世纪国际学术动态中最引人注目的特征之一就是比较学科的进一步展开,如:比较文学,比较哲学,比较文化学,比较宗教学,比较史学,比较美
<正> 唐代产生了“音声人”一词,其含义用现代语说,相当予“擅长音乐表演的人”。唐代与前代有所不同的是:搞音乐的不只限于在政府和宫廷音乐机构中任职的乐吏和乐工,散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