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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养老供需日益紧张的背景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指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大力推广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我国当前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的创新之举应运而生,它的出现改变了因政府以往作为单一供给主体所导致的服务绩效低下问题,也适应了现代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需要,是政府应对老龄化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一剂良药”。本研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新公共服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实践背景和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并从实证角度对当前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典型案例进行比较研究。研究发现政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着诸如参与主体的角色与职责定位不清、参与主体间协同互动关系不畅、服务递送有效性不足供需不平衡、涉老服务组织机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研究提出了优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相关思路和策略,即首先要明确优化这一模式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契约化原则;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原则;需求导向原则;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等。其次,相关对策建议应是:明晰各参与主体的角色与职责;建立顺畅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关系;培育和壮大涉老服务组织机构,提升其自身发展能力水平和服务供给质量;完善利益表达、法律法规、监督评价评估三大机制,确保服务供给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等。通过对目前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运行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该模式的进一步优化研究,从而为我国政府进一步实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自身的良性发展提供一定参考,让老年群体能够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和养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