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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司法审查中的一个特殊法律概念,也是当前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其关系到什么样的人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并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自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原告资格问题一直是理论上争论不休、实践中难以把握的一个问题。一般认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应当放宽,但是到底应当放宽到什么程度,却值得研究。本文分三部分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法律定位及域外原告资格评析”。首先阐释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涵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相关概念关系之厘定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理论的价值所在;其次对域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进行总体评析。即从国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立法现状、认定标准进行比较,得出孰优孰劣,并归纳国外立法的可借鉴之处。第二部分为“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存在的问题”。笔者首先简单的回顾了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历程,然后通过比较的方法,找出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存在哪些问题。第三部分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构想”针对我国存在的现实问题,借鉴国外已有的立法经验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并提出自己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