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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巨灾保险在我国出现较晚,国内保险公司于2015年成立住宅地震共同体,保监会和财政部于2016年下发相关实施方案,并在年中正式销售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这表明我国的地震巨灾风险的保险市场正式启动。为了维持市场稳定,降低经营风险,将风险进一步分散,地震巨灾保险必然会衍生出地震巨灾债券。虽然同样都是以地震巨灾风险为基础,但是巨灾债券在实现形式上与巨灾保险仍存在较大的差别。为了探索地震巨灾债券的定价规律,本文将地震巨灾风险作为研究对象,以1990-2015年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地震灾害数据作为数据基础,设计了一种地震巨灾债券,在得到定价结果之后进一步分析不同变量所造成的影响。本文首先简述了巨灾债券的运行机制,将巨灾债券中存在的触发机制类型和市场参与者进行介绍;为了适应更加多样化的风险需求,巨灾债券使用了复合触发机制(或多事件触发机制);在对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拟合的过程中,为了弱化厚尾性对最终定价产生的影响,除了使用常见的右偏分布之外,又用GPD分布对经济损失进行了拟合,结果能较好地拟合厚尾部分;在得到经济损失和震级的边缘分布后,根据数据的分布规律,使用与经验Copula之间的平方欧氏距离作为评判标准,最终选择Frank Copula函数建立了联合分布函数。本文在设计地震巨灾债券时给定了部分参数,并使用CIR随机利率模型表示变动的无风险利率,采用了均衡定价理论中的定价模型作为我国的地震巨灾债券定价模型,通过R软件的程序设计,最后得到了地震巨灾债券的定价结果。定价分析中主要讨论了触发值和无风险利率对定价的影响,认为触发值对定价的影响要远高于无风险利率,风险暴露程度的不同导致债券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别。本文最后得出结论,复合触发机制可以更充分地反映地震巨灾债券的价格,并且厚尾性仍然是确定价格时不容忽略的因素,损失模型、触发值、无风险利率对最终价格的影响逐渐降低。另外基于难易度和流动性,当前我国发行地震巨灾债券应以中短期为主。同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继续大力发展保险和资本市场,以此提高中国地震巨灾风险的供给与需求;在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放宽对保险企业经营地震巨灾风险的限制,增加更多的保险标的,提高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