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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建立得较早,发展得也较为完善。改革开放后,我国恢复重建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困难中发展、在曲折中前行,在维护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惩治司法腐败以及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和粗疏等因素的影响,现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借助理论联系实际、历史分析和归纳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司法实践情况来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从介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选题背景、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入手;接着对民事检察监督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主要包括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定义、特点、模式、发展历程以及关于民事检察权的相关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发展历程的考察,进一步厘清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特色;然后分析了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缺陷,进而对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下一步针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相应的三个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监督范围、方式和程序。最后,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了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