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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纪分析哲学的发展史上,语言的意义问题得到了最多的关注。蒯因从一阶逻辑的角度对意义做了全面的探究。
一阶逻辑是一种外延逻辑,蒯因以此作为哲学研究的工具并终生捍卫使得他在本体论上只承认满足外延性原则的物理实体与类而排除了一切内涵性的对象。意义作为内涵性对象之一被大多数哲学家视为是实体。蒯因对意义实体地位的否定是借助对同义性批判来完成的:如果说两个表达式同义是无意义的,那么说表达式有意义也是无意义的。于是蒯因通过对分析性的批判以及对翻译不确定性思想的描述指出同义性并不能满足一阶逻辑的外延性原则,因而意义也不是实体。
否定了意义的实体地位并没有否定“一个句子的意义是什么”之类的问题,只是意义不再被视为是实体。蒯因把传统的意义理论分为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两个部分,并认为指称理论比意义理论更有前途。通过对指称的个体发生史的描述,蒯因认为只有指向物理世界中的个体事物的表达式才是有指称的,抽象语词以及其他没有指称对象的表达式都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由此,可以把指称的个体发生史看成是意义的根基:既然表达式只能指称个体事物,那么人们也只能在运用这些表达式的交流过程中获得其用法,并将这种用法约定为意义;并且由于用法是要根据语境而定的,因而意义是不确定的。蒯因认为人们掌握语言的用法是基于“刺激-反应”的模式,意义不能满足一阶逻辑的外延性要求但“刺激-反应”模式及其产物刺激意义却可以,意义以刺激意义为线索逐步显现。因此,蒯因对意义的探究实际上是通过描述掌握语言的源泉而达到的,与其思索“表达式的意义是什么”不如研究“如何获得表达式的意义”。
在蒯因看来,意义具有如下四个特点:(1)意义作为一种经验内容是在主体间的交流中所磨合而成的一种约定:(2)它必须根据人们的言语行为来判定,但又不能被完全决定:(3)意义是不确定的:但是(4)意义又具有客观性。然而,这些特点并不能完全揭示意义,“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蒯因那里是没有终极答案的,不可能把它化约为某一个抽象的或具体的存在物。意义包括了所有上述一切东西,甚至还要更多一些。
自蒯因的意义理论提出之后,对意义的探究开始引入了社会性的因素,并且意识到了意义的不确定性,从而更强调主体间的一致。然而,由于蒯因强调的社会性只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现象,之后的意义理论就在蒯因的基础上注重探究心理意向的因素,把意义的社会性和意向性结合为一体。此外,在心灵哲学以及科学哲学等领域,蒯因的意义理论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