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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在临床上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某些靠药物治疗无法达到治愈目的的疾病带来了康复的希望。但科技进步在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因为人体器官资源的严重短缺,不正当的人体器官交易带来了巨额的非法利益,人体器官移植所引发的问题从起初的道德伦理层面上升到了犯罪层面,并且愈演愈烈。鉴于此,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该修正案对人体器官移植类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刑法首次对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行为、非法摘取人体器官行为、非法摘取尸体器官行为所引发的犯罪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很多学者和司法界人士认为,本次规定范围较小,力度不大、很难系统的规制日渐频发的人体器官类犯罪行为。基于我国人体器官类犯罪的现状及立法规定,本文通过逐条分析我国现行的人体器官犯罪的立法规定,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摘取人体器官、摘取尸体器官等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类的犯罪行为,讨论了人体器官犯罪中可能出现的情形以及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并通过分析提出了我国器官犯罪立法的不足之处,并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