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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后陈村为个案,通过实地调查,对监委会的生成、制度、运作及绩效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对监委会的生长逻辑做了简要的分析,并对“后陈经验”进行初步的解读。最后,对“后陈经验”存在的问题做了简短的讨论。本文的结论是:从“组织重建”到“权利保障”是“后陈经验”的一条主线,监委会的生成与运作则是“后陈经验”的主要特征。监委会成立后,村民的公共参与有了制度化的组织载体,村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障;村民的公共参与尤其是村庄非治理精英的崛起,对村庄治理精英产生了有力的制约,实现了对公共财产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