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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作为WTO成员国最常使用的合法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已受到WTO与各成员国的普遍认同。然而,反倾销在保护本国国内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某些成员国也逐渐利用其规则漏洞使反倾销规则演变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为了防止反倾销措施无限期的拖延下去,WTO在反倾销规则中引入了日落复审制度。日落复审制度建立在公平正义原则与情势变更原则基础上,目的是让反倾销措施在继续执行下去将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或与当前国内形势格格不入时,向“太阳西落”一样归于无效。然而,从WTO反倾销协定引入日落复审制度的历程和贸易实践中的众多日落复审案件来看,日落复审制度的引入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为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的不合理延长找到了合法的途径。这其中,以美国和欧盟的立法最具代表性。美国和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同时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两大贸易合作伙伴,在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特别是在日落复审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方面有着比较丰富和成熟的经验,对其它国家与WTO本身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我国在此方面才刚刚起步,我国的《反倾销条例》对于日落复审只有框架性、原则性的规定,诸多内容均在摸索中。因此,参考和借鉴美欧日落复审很有必要。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大部分。综合运用了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在评述、比较美国和欧盟日落复审制度的优缺点基础上,对我国的日落复审制度的完善及我国出口企业应对美国、欧盟等国的日落复审提出笔者的建议。第一部分为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基础理论。首先介绍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内涵,然后指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特征与现实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美国、欧盟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缘起。该部分是全文的理论基础,重点论述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特征及其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为美国与欧盟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程序性规则分析与比较。首先详细分析美国日落复审制度的程序性规则,并配以图表说明,同时分析欧盟日落复审制度的程序性规定,然后实证分析美国、欧盟日落复审程序性规则在案例中的体现,并在此基础上对美国、欧盟日落复审制度程序性规则进行比较评析。第三部分为美国与欧盟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实体性规则比较。研究思路同第二部分,首先详细分析美国日落复审制度的实体性规则,同时分析欧盟日落复审制度的实体性规定,然后实证分析美国、欧盟日落复审实体性规则在案例中的体现,并在此基础上对美国、欧盟日落复审制度实体性规则进行比较评析。第四部分为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该部分从两个角度来论述,一是借鉴美欧成功经验,摈弃其缺点,对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出针对性的观点,二是对我国出口企业应对美欧日落复审调查提出建议。结语部分提出WTO为修改日落复审制度在多哈回合中的努力和尝试,留待以后研究。我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在WTO中的话语权越来越重要,未来有关日落复审制度的谈判中,我国必然不能避免美欧等大国对WTO日落复审制度的推进抑或影响作用。正视这种影响也是我国日落复审制度建设与完善不可或缺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