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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信访制度在我国拥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时至今日,信访制度在民意表达、权力监督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依旧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信访洪峰”持续出现,各种社会问题不断地出现,各种社会纠纷也接踵而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威胁,信访制度的运行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困境。当前运行的信访制度不仅在制度设计上很难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制度的运行上与预期结果发生了大幅度的偏离。十八大以后,随着全面改革战略的提出,信访制度迎来了全面改革的阶段,信访制度的改革工作开始推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信访制度的改革做出了全局性部署,并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明确了未来信访制度改革的目标,信访工作法治化也成为信访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在改革工作推行过程中,信访制度运行上出现的一些困境也应当得到重视,为了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的作用,应当强化当事人的法治理念以促使信访制度能够以法治的方式去发挥实效,让信访制度的运行真正进入法治的轨道。这种改变有利于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说,信访制度的法治化改革具有显著的现实效果。文章通过对当前改革过程中信访制度运行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分别从信访人、信访机构以及信访制度本身三个角度指出现实存在的困境,并对种种困境进行了对应的原因分析,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关于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举措,尝试提出完善信访制度的路径选择,确定当前全面改革战略下信访制度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