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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主旋律中不和谐的音域,它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桎梏,而且是社会发展的包袱。中国的贫困问题由来已久且避无可避,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备受其扰。为切实实现到2020年全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齐齐迈进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国正式启动实施。政府作为社会资源的整合者和调配者,其扶贫主体作用尤为值得重视,政府科学、有效“发力”成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迫切需要。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其“上联国家、下接乡村社会”的独特纽带地位决定了它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于是,总结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进度和成效,分析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探讨推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成为了文章研究的重点。文章借助文献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以广西钦州市沙埠镇精准扶贫工作作为研究对象,以精准扶贫工作的动员与宣传、落实精准识别工作、参与精准帮扶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及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等为分析框架,结合广西钦州市沙埠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研究,本文认为,广西钦州市沙埠镇政府通过加强宣传、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形成帮扶方案、部门联动和明确责任等举措使精准扶贫工作初显成效,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精准识别工作的开展存在阻滞,扶贫实施方案参谋力度较弱,社会力量扶贫参与度不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不到位的现象等,影响了精准扶贫政策目标的实现。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层面的,其中扶贫观念转变不到位影响了精准扶贫宣传和教育的广度及深度,精准识别程序设计上固有的缺陷阻碍了精准识别工作的开展,乡镇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偏差及扶贫人才的不足约束着扶贫实施方案参谋力度的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了社会力量扶贫参与度不高,扶贫监督考核效率低限制了扶贫项目和资源的科学、高效协调。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对精准扶贫工作实现社会价值和公共价值的限制,最终必然削弱广西钦州市沙埠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保证沙埠镇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实施。具体来讲,首先要增强贫困主体脱贫意愿,激发自主脱贫能力;其次要把握精准扶贫工作基点,构建有序衔接机制;三是要强化乡镇政府履职能力,提升参谋服务水平;四是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拓展社会扶贫领域;最后要强化脱贫绩效考核,实现脱贫攻坚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