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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引发了人们对居民个体环境权益的广泛探讨。基于此,本文从经济学视角,运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成本收益法等理论与方法,对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进行了研究,重点分析了居民环境权利纳入民法保护的必要性、合理性、社会价值以及相关权利设立的经济学逻辑等多方面的问题,并对居民环境民事权利框架体系作了探索性研究。全文共有八章。第一章与第二章提出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与局限之处,并在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概念内涵的解析,从对我国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运行的成本收益分析出发,构建了基于外部性的居民环境民事权利内涵与框架分析思路。第三章在对环境权、居民环境民事权利及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了环境污染事件的经济学本质、概念与分类,为居民环境民事权利的设立提供了经济学逻辑与理论基础,论证了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的合理性与,并提出了权利设立的框架体系构想。第四章与第五章在对我国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运行过程的博弈分析基础上,发现包括环境行政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及环保组织公益诉讼等我国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运行的关键要素及各要素所涉及的固有问题,并进一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揭示了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运行的高成本低收益问题与内在根源,提出了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的必要性。第六章基于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选择居民收入及受教育程度两个主要核心变量,分别对二者与环境污染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发现具有一定收入与受教育水平的居民个体对环境保护具有正向意义,论证了居民个体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第七章基于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的假设条件,进一步开展居民个体与环境污染主体间的博弈分析,验证了当居民具备环境民事权利后,居民行为对自身环境权益的维护及整体环境保护具有直接且显著的保护成效。第八章是对全文作简要总结与思考展望。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一是研究发现了我国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运行存在不足。开展环了环境污染与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包括环保行政监管、环保组织公益诉讼及检察公益诉讼)的博弈分析。(1)利用博弈论对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与保护过程中涉及的污染方与环保方的不同策略进行剖析,明确了各博弈主体的关键要素、行为规律与稳定策略。(2)在前述博弈分析基础上,利用成本收益法进一步解析我国现行环保手段的不足与缺陷,发现我国现行环境保护体系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高成本低收益现状与内在根源。二是分析了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的经济学逻辑并提出框架建议。(1)利用经济外部性理论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各方当事主体的属性、行为内容、事件过程及利益变动情况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明确环境污染事件的深层次内涵与经济学属性。(2)梳理民法体系的保护要点,分析比较环境污染相关方及权益内涵等要素,从经济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角度,论证了居民环境权存在的合理性及与民法保护对象的相符性,为居民环境民事权利的设立提供理论依据。三是实证研究了居民个体以及由此形成的居民群体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1)从水体、气体与固体三个层面,建立了涵盖我国31省(区、市)的较为全面的环境污染指标体系。(2)基于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利用居民收入与受教育程度两类核心变量分别与我国环境污染指标体系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发现二者与环境污染之间均符合“倒U形”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关系,从而验证了具有一定收入与文化水平的居民群体能够在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发挥重要正向作用的结论。四是博弈验证了居民当具备环境民事权利后,能够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为独特的积极的作用。基于居民已具备环境民事权利的假设前提,进一步开展污染者与居民二者间的博弈验证。研究发现当居民具有环境民事权利后将有利于在不增加环保成本的情况下迅速扩大环保力量,营造“污染者不敢污染”的震慑环境,从而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事前预防氛围。同时由于居民对绿色产品的消费引导,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环保生产。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开展对法学课题的研究,运用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及工具,以我国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价值性为主线,探讨了居民环境民事权利设立的经济学逻辑与内涵,实证分析并博弈验证了权利设立的价值,是对居民环境民事权利领域的探索性研究。二是研究手段上具有一定的创新,对经济学及法学研究中的成本收益法、博弈论、外部性理论、事实观察、经验总结、实证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了融合运用,如对居民环保与环境污染相互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创新使用居民受教育程度指标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来反映居民精神层面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环境库兹涅兹曲线模型的考察角度与研究领域。三是对当前我国现行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基于博弈论的分析发现其运行的关键要素,并进一步考察各关键要素的成本收益情况,发现了当前居民环境权益保护体系运行中所存在的高成本低收益现状,难以实现对居民环境诉求的充分保障。四是本文跨专业的课题研究未停留于建议表层而是提出了居民环境民事权利的框架体系、重要内容及设立步骤等初步设想,真正将研究向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实践层面进行了推进,对该课题在经济学与法学两个层面的既往研究均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