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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之后,对投资者的保护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约行为时有发生,并出现了新的表现形式,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而且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就迫使我们不禁思考,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此,本文以股指期货为例,对金融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做出了一定的探讨,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试图完善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综述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提出我国股指期货推出后产生了对投资者保护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股指期货高风险性不适合中小投资者,而现实中却有大量中小投资者进入股指期货市场,并且出现了跨市场操纵和新型“老鼠仓”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财产权益。第二章介绍了现行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及在保护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上的缺陷,分别是市场操纵行为、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界定缺陷,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个人投资者资金准入门槛过高和机构投资者未建立分类制度等缺陷,信息披露主体不够广泛、披露范围和渠道有限等缺陷。第三章是本文针对以上缺陷提出完善建议的一章,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应降低个人投资者资金准入门槛并对资金进行实质性审查,建立机构投资者的分类制度;关于信息披露制度,应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机构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网络信息披露渠道并加强监管;关于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应加快完善股指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股指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种类;关于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应建立严格的法律规范尺度,扩宽内幕交易行为的种类,加强民事责任的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