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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士论文以唯物史观和科学技术哲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深入思考、研究社会矛盾和问题,并把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上升到哲学认识论和价值论的高度加以分析,明确提出并确立“社会悖论”范畴,对“社会悖论”的产生、形成、后果及其扬弃的途径进行哲学透视.为人们在改造社会、调整社会关系、控制社会运行中减少或者规避社会悖论,提高社会管理质量和水平,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提供重要方法论依据。
论文从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悖论出发,或者说把现实社会生产生活中存在着的实际问题作为研究的起点,从STS视角,揭示了社会悖论的本质,给出了社会悖论的定义:所谓社会悖论,即社会主体(人和组织)在改造社会,调整社会关系,控制社会运行的社会工程活动中出现的与主体的动机、愿望、目标相反或相异的社会后果,是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特殊形式。论证了社会悖论的科技根源、社会悖论的工程根据、社会悖论的文化根源,对社会悖论进行了价值分析,指出了扬弃社会悖论的基本途径。
本文认为,社会悖论之所以发生,其原因很多、很复杂,但在STS视野中考察,我们发现,社会悖论在很大程度上是科学技术,其中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技术使然,特别是自然科学技术理性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在人们改造社会实践中的机械运用或者“套用”。具体地说,这种技术理性、工具理性思维模式被转化为社会管理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把本来不同于自然世界的社会世界用自然技术理性去“打扮”,结果导致社会悖论。
为了深入分析社会悖论,文中提出并使用了“社会技术”这个与自然技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提出并使用了“社会工程”这个与自然工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试图为人们规避社会悖论找到一条途径。
论文核心概念为社会悖论、社会技术、社会工程。所谓社会技术,就是社会主体调整社会关系、改造社会世界、控制社会运行的实践性知识体系;所谓社会工程,就是社会主体调整社会关系、改造社会世界、控制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过程;所谓社会设计,就是社会主体根据一定的社会目标,以社会科学为理论基础、以社会技术为手段,对社会工程进行规划、安排等的实践理性过程。
论文围绕“现代性悖论”、“后现代性悖论”、“再就业工程”悖论、“计划生育”悖论等,从自然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技术以及自然工程和社会工程和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等角度,对社会悖论产生的根源、发生的过程及其危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科学技术既是生产力,又是社会悖论发生的根源,工程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又是社会悖论的发生的“平台”。因此,应当呼唤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融合,实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为消解社会悖论提供现实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