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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金融”理论是探讨法律对金融影响的理论。La Porta等人发现了英美法系国家的投资者保护要好于大陆法系国家,并探讨了法律起源的不同造成投资者保护不同的原因以及这种不同对各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的影响。Levine等人将投资者保护的作用延伸至一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这就分别构成“法与金融”理论的两个方面:公司治理的法律理论和金融发展的法律理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维持了多年的高速增长,银行信贷规模增长迅速,股票市场从无到有,现在基本与香港股市规模相差无几。成文法不断健全与完善,法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国际间横向比较,我国的法律仍属于欠发达状态。低水平的法律体系和金融体系与高速的经济增长并存,被称之为“中国金融发展之谜”。“法与金融”理论在解释大多数国家的金融发展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那么它能不能用来研究和解释中国的情况呢?中国法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如何?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本文分为八章,第一章引言;第二章文献综述;第三章中国金融体系和法律体系发展的历史回顾;第四章法与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论探讨;第五章成文法完善(法制)与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的数据;第六章法律执行效率(法治)与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的数据;第七章经济转型国家法与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特殊性;第八章本文结论和相关政策建议。 在第二章中,对“法与金融”理论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介绍“法与金融”理论的相关文献,并提出了“法与金融”理论未来研究的展望。 在第三章中,首先是对我国金融系统发展进行回顾,主要是对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行回顾,其次是对我国一系列关于经济类的法律条目进行梳理并对其执行效率进行评析。 在第四章中,首先是在理论层面上,讨论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其次,从法与金融结构、法与金融中介的发展、法与金融市场的发展、法与公司治理结构、法与金融危机和法与金融监管六个方面,进一步探讨法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最终得出结论:法律是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一国法律只有与其文化积淀、历史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才会发挥出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健全的成文法体系(法制)和高效的法律执行(法治)是代表一国法律体系水平的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 在第五章中,采用大小宗股权交易差异法量化控制权私利,进而通过构建一个评价投资者法律保护水平的分值体系,在控制了一些影响因素后,用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分值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溢价进行回归,在此基础上评价我国投资者保护法律条文的健全与控股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变化及其股票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实证结论为:随着成文法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健全,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会逐步减少,但随着成文法体系的不断健全,其对投资者保护的边际作用也随之减弱。 在第六章中,运用中国的数据对于法律执行效率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本章的实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运用我国省际间的数据,采用面板技术,检验不同地区的法律执行效率差异与金融发展差异之间的关系;二是运用事件分析方法,通过观察我国上市公司违规违法处罚事件对A股股东投资收益的影响,寻求法律执行效率与股票市场发展之间的关系。实证结论为:随着法律执行效率的提高,会促进金融中介的整体发展。而法律执行效率的提高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存在一些执法机制之外的因素对提高投资者保护和促进股票市场发展起到了相关的作用。 在第七章中,针对第五章和第六章所得出的实证结果及质疑,来探讨经济转型国家法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如下:在经济转型国家中,法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显现出特殊性。在经济转型的初期,金融发展是由法律和一些法律之外的弥补和替代机制共同推动的,这些弥补和替代机制甚至会超越法律的作用。但随着市场化推进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弥补和替代机制的作用将逐渐减弱,法律对金融发展的决定作用将日益显现。所谓“中国金融发展之谜”并不存在,中国金融的快速发展是由中国法律体系和法律之外的一些弥补和替代机制共同推动的,这些弥补和替代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的金融监管、信任与声誉机制和人际关系。 在第八章中,对全文的研究结果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