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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及由此产生的养老保障问题历来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及其养老保障问题显得特别突出。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及其特殊的经济转型期决定了其“重中之重”是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发展是体现我国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民基本权利的现实需要、是改变传统养老方式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有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养老需求巨大、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等有利条件,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可行性。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思想认识上、制度设计上和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开始逐步凸显出来。农村社会养老险制度已不再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服从和服务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其发展目标取向也应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依归,要有不同于以往的思路和举措,要体现和谐社会的特点。要根据城乡统筹原则、因地制宜原则、自身与外部力量相结合原则、制度完善与创新相结合原则,有针对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以的完善和创新,采取包括深化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加大政府的政策和财政扶持的力度、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运行机制、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配套措施等具体举措,以使其更加合理,更具可持续性,更能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养老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