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11年以来,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践在我国普遍开展,成为行政管理实践的热点。同时,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保障性安居工程一直是我国政府高度关注和推动的领域,它承担了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重任,且在最新出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成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三大要素之一。因此,本文研究的问题是如何构建并实际应用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此背景下,本文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委托代理理论、3E理论等,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合规性和“3E”标准为“暗线”,以“投入—过程—产出—效益”为“明线”,构建了我国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指标内容进行了筛选和优化,利用Yaahp软件确定指标权重,最后将该体系实际应用到了天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绩效评价实践。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具有项目周期长、项目结构复杂、涉及资金量大的特点,本文对具体项目安置方式和施工进度进行了分类,共分为实物安置完工类、实物安置施工类和货币化安置类三类。同时,我国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根据三类情景的特点,调整了具体指标设计和权重分配。研究发现:理论层面上以“3E”为主导的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与已有财政稽查、审计、绩效审计等手段角色重合,定位模糊;方法层面上,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在构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具有良好适用性;技术层面上,分类法的应用使得复杂问题逐渐条理化,在我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各领域,在借鉴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分类的思想识别项目特点,发掘个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