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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自从产生以来,妇女就以其独特的魅力活跃于历史长河之中。每一个历史时期女性都在国家的生活中占据了这样或者那样的位置。古巴比伦时期就出现了一类特殊的妇女——那迪图女祭司阶层。那迪图女祭司是献身神的妻子或“妾”,目前文献中提到的那迪图主要是沙马什的那迪图和马尔杜克的那迪图两种。她们多出身名门,是家族献给神的仆人,也是专门为家族祈福的人,所以国家、社会、家庭都给予她们极高的待遇和特权。本文通过出土的私人法律文件和经济文件以及《汉穆腊比法典》中相关的内容,对那迪图制度作出了介绍和分析,共分四章: 第一章:概述。古巴比伦时期的特殊妇女不仅包括那迪图妇女还包括其他种类,本章首先就对这些妇女进行了一个总体的介绍,并对常见的两类那迪图进行了对比。沙马什的那迪图居住在西帕尔的女观院中,那迪图在女观院中拥有生活的安逸、舒适,不同于中世纪的“苦修”的修道院。最后介绍了那迪图就职仪式和那迪图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马尔杜克女祭司的婚姻。在两河流域地区,婚姻的确立是由一系列的婚姻契约组成的。由嫁妆清单文件和包括离婚规定的婚约文件两部分组成。嫁妆清单罗列了马尔杜克女祭司的父亲给其女儿的大量日常生活能用到的器物,这些嫁妆不仅能够给女祭司提供一个安逸的生活条件,而且也是展示家族财富一个途径。在婚约中确定了那迪图女祭司和舒吉图妾的身份地位,为了防止离婚的出现,规定了离婚的处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处罚是把她捆起来投入河中或扔出塔楼,实际上不允许女方提出离婚。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处罚则是拿出一定数额的离婚费。 第三章:女祭司的继承财产和财产被继承。女祭司的继承财产是指她继承父亲的遗产,她的财产被继承是指女祭司的继承人对自己的遗产的继承。由于马尔杜克女祭司的特殊地位,如果她没有获得父亲给予的赠礼,父亲死后她就可以继承自己父亲遗产一个继承人份额的三分之一,而这部分遗产最终要由女祭司指定给任何她喜欢的人继承;如果女祭司从父亲那里得了种类繁多的嫁妆之,在把女祭司的聘礼还给男方家后,女祭司的儿子是她嫁妆的继承人。由于女祭司不能生育,获得继承人是其婚约中一个重要问题,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解决:她为其丈夫找一个舒吉图“妾”生育子女,这个孩子也是女祭司的孩子;给丈夫一个女奴生育孩子;收养一个孩子。 结论:在婚姻和继承问题上可以看出那迪图女祭司社会地位、家庭地位都是比较高的,虽然在离婚的处罚程度上女祭司与普通的世俗妇女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在经济和家庭地位上那迪图女祭司是古巴比伦社会一类地位略低于男性但高于普通世俗妇女的特殊妇女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