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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已进入自媒体时代。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大大增强了公民的表达能力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这无论对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是对我国民主社会的形成完善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推动作用。然而,新生事物在缺乏引导与规范的情况下,也会产生一系列不良的影响。自媒体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开始显现。其中,自媒体的虚拟性、即时性、匿名性等特征加剧了该领域的言论表达权与公共利益、公民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促使我们尽快厘清这些权利之间的法律边界,从而指引立法、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也为人们守法提供系统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文试图通过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呈现我国有关边界划定的争议,以及借鉴国外确立法律边界的主要原则,最后从我国法律制定和实施的现状出发,为我国确立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法律边界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拙见。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法律边界问题:第一部分是关于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概述,本部分通过介绍“自媒体”这一全新的概念,全面阐述“言论表达权”的含义,进而对“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含义与性质做出界定。另外,笔者还总结出了自媒体言论表达较传统媒体中的表达的特殊性。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三种特殊价值,分别是:增进知识与获致真理、维持与健全民主政治以及维护与促进个人价值。第三部分指出了我国目前关于自媒体言论表达权法律边界的一些争论,主要是对“有无法律边界”和“法律边界是什么”的争论。笔者旨在纠正当下认为自媒体言论表达权行使是绝对自由的这一错误观点,并试图厘清该权利与相关可能产生冲突的权利之间的边界。本文的第四部分着重介绍了世界各国一些较为成熟的确立自媒体言论表达权法律边界的主要原则,如公共利益原则、禁止事先审查原则、明显即刻危险原则等。在第五部分中,笔者重点从公法关系出发,对我国与言论表达权相关的立法做了一个初步的统计。分三类列出:根本法律、一般法律和网络专门立法。从中归纳总结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措施存在的问题,从而在文章的第六部分给出一些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建议与对策,以期使我国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更好地厘清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法律边界,控制好国家限制、干涉自媒体言论表达权的“度”,对该宪法权利予以系统性的法律保障,进而实现对这一无论是作为个人发展之要素还是民主发展之基石的言论表达权的保护,充分发挥它的特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