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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的形成来自于各方为利益而进行的角逐,股利的利益相关人会尽可能的限制管理者与控股股东对股利政策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低现金股利分配、股利政策不稳定的现象,控股股东作为公司政策的主要制定人,对公司股利分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通过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来研究控股股东的影响力以及投资者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股利政策研究的热点问题。国外研究认为,现今公司治理面临的问题已不再是Berle & Means(1932)提出的管理者与股东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而是股权集中的趋势下,更为明显的控股股东与外部投资者间的利益冲突。并且已有研究发现,这种利益冲突会反映在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上,表现为低派现、恶性派现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在理论研究上发展为对公司股利政策与股权结构间相关关系的一些探讨。同时国外学者LLSV(1999)进行的金字塔持股结构及终极控制人的研究推动了公司治理的研究进程,也使得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理论研究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研究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问题。终极控制人通过层层控制链最终影响到公司的政策行为,这使得其对股利政策的影响相对更为隐蔽。本文从国内外普遍存在的金字塔持股结构出发,结合中国独特的资本市场、社会背景,探讨了公司的终极控制人会对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股权制衡是否能够减缓终极控制人由于两权分离而带来的利益侵占行为。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证实终极控制人与现金股利政策间的具体相关关系,其中既包括了终极控制人控制权和现金流权两权分离程度对现金股利政策影响,也包括终极控制人性质对其影响。两者的影响都体现了终极控制人从控制权私利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股利政策,从而与外部投资者间发生利益上的冲突,而产生了利益侵占的行为。国内外的一些学者研究认为,控制人的侵占行为可以通过股权制衡来得到限制,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价值。但这种影响是否同样可以在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上发挥作用,是否能够对终极控制人的行为产生一种约束的效果并未被研究涉及。本文则对股权制衡可能产生的对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的侵占行为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进一步推进相关的研究进程。从而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完善、法律进步。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以及股利政策的相关理论,并定义了与终极控制人、股利政策相关的重要概念与理论。接着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以及金字塔持股结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实证部分,本文的研究采用了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12-2014年连续三年的面板数据,并使用两阶段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其中分别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股利支付倾向,采用OLS模型分析了股利支付力度。研究结果表明: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越大,现金股利支付力度与倾向越低;终极控制人股权性质为国有股权时,股利支付力度和股利支付倾向都会降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衡无法起到对终极控制人利益侵占的缓解作用。同时,还对股权制衡的回归结果按控制权分组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因此,根据本文研究结论,作者认为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回归理性仅仅从股权结构入手是不够的,还应该更多的考虑到法律、制度等相关方面的改进来对终极控股股东行为进行限制。最后,本文对投资者保护、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等问题都给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考察了股权制衡对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可能产生的影响。终极控制人的两权分离会形成利益侵占问题,而股权制衡是否能有效的减缓此种侵占行为还不得而知。这一内容在之前尚未被学者在研究中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