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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制度自其产生以来就在平衡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的理论基础探析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的收集与分析,发现目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第一,适用范围较为狭窄,《公司法》第74条仅仅规定了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并未涉及到其他可能发生的情形,无法适应现实需求。第二,股权回购的主体资格规定不明确,仅仅僵化地规定了异议股东,并未对股东主体资格予以细化,导致司法实践中很多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第三,股权回购的合理价格没有确定的法律标准,作为股权回购的最核心问题,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股东权益的不确定性。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的研究迫在眉睫。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的理论基础探析以及司法实践中案例的梳理,提出约定股权回购的合法性认定,股东主体资格认定以及股权回购合理价格确定的参考,以期更好地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使得《公司法》更加完善。图2幅;表3个;参4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