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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城市化、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土地以每年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的速度递减,失地农民的人口也急剧增加。由于角色的突然转换加上原先低成本的生活方式的失去,征地补偿标准低,生活无法保障,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急需完善解决。不少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各自的失地农民安置模式:货币安置、“土地换就业”安置和“土地换社会保障”安置等方式,但是并没有彻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问题突出,如征地补偿过低、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太高、医疗保障水平低、失地农民失业率很高、再就业情况不乐观等。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理论,国外的征地补偿制度、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例如在美国,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界定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严格,并在补偿标准方面采用市场定价法,完善补偿安置工作,并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其实,国内一些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安置模式,例如“土地换保障”、“全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都是在不断地摸索和探究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要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就必须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养老保障制度、解决医疗和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