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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当前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治国方针。本文通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国方针的确立、阶段划分、工作原则、对象及范围等浅性的历史考察,进一步得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严打整治、构建有效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公共安全措施、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并建议进一步着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等工作,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在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当前,我国正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心同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笔者在浅性考察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从通过东西方法治思想不同、人民争取权利方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认知法律不同,以及东西方现实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等方面进行反思,用历史经验与现实实践考察的角度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国方针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当前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有效治国方针之一,从而增强认真贯彻执行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