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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市场经济能够规范有序的运行,我国于2008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作为一国的“经济宪法”,在制裁和打击各种违法经济行为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垄断行为作为一种对市场经济危害最广泛、最严重的反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其历来都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严厉打击的对象。在2005年时,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员会为维护日本的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对《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法》进行了修正,并将宽恕制度首次写入其中。迄今为止,日本的宽恕制度已经实施近十年,对促进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宽恕制度在日本实施后对打击垄断行为也起了非常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平交易委员会已经不能够随意减少或者免除申请者需要交纳的课征金;另外,在进行宽恕的申请过程中,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非常简单;再次,宽恕待遇可以由那些被判定具有垄断行为的个体共同来进行申请。日本与中国作为一衣带水的近邻,国情和社会传统都有的一定的相似性,又同属东亚经济文化圈,法律制度又同属大陆法系,法律体系和文化观念亦有许多相似之处。本文通过研究日本的打击垄断行为的过程中采取的相关减免措施的情况,希望能得到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并以此修正我国在打击垄断过程中的减免措施,这样为确立我国的打击垄断过程中的减免措施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本文对日本宽恕制度的研究从基本理论出发,接着介绍日本宽恕制度的实施,最后通过对当前我们国家实施宽恕制度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再探讨宽恕制度在我国具体实施的进一步完善。论文的整体框架和思路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在打击垄断过程中的宽恕制度的基本理论。具体介绍了在打击垄断行为过程中采取的宽恕措施的定义、内容、作用以及实现的具体价值。第二部分,对日本宽恕制度的介绍。该部分以日本的宽恕制度为核心,重点论述了日本宽恕制度的实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我国宽恕制度的改进及完善具有参考作用。第三部分,在总结日本宽恕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们国家宽恕制度实施现状以及需要完善之处。在分析我们国家打击垄断时采取的减免措施时,详细阐述了该制度的适用的条件、对象,申请减免者应当具有的义务和责任,宽恕的具体幅度,减免机关的权利,减免的具体程序等。结合日本的相关经验,我国的宽恕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申请宽恕的主体、序位及数量、宽恕制度的适用条件、明确申请减免者应该承担的义务、改进减免的实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