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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协同发展是区域旅游合作概念的扩展、延伸和演化升级,强调区域旅游各子系统、各要素从无序变为有序,从分散变为整合,从抵触变为协作的过程,从而产生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1]。城市群的旅游发展应避免各个旅游区单元的分割,突破行政区经济障碍,将区域内旅游资源视作协同共生的整体,促进更大旅游溢出效应的发挥[2]。对城市群内隶属不同行政区的旅游发展,运用协同理论为指导,探究其内部城市间的联系机制,指导城市群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区域一体化战略的不断深化以及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逐步推进,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研究阶段。新时代背景下的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需要用全面系统的研究框架去诠释。本文首先结合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发展背景与现状,通过构建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的分析框架:制度保障层——城市联动层——产业质量层,从这三个层面,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视角,系统全面地讨论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的过程与现状。研究发现:(1)在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下,制度化发展为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协同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对文献与资料的整理分析,论证了长三角区域政策制度以及区域旅游标准化建设是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2)在城市联动背景下,通过社会网络方法来反映各城市在旅游空间网络结构上的协同状况,研究表明2010年—2018年长三角城市群旅游流流向互动关系逐渐紧密,旅游流网络密度逐步增加,旅游节点城市功能逐步强化、城市联系结构逐步均衡,网络能级水平不断提高,逐渐演化成为协调发展的旅游空间网络。(3)在旅游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通过构建长三角城市群旅游产业复合系统协同度评价模型来测算城市群旅游产业质量的协同发展度,研究结果表明以2013年为基期,2014年-2018年长三角城市群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从低效协同阶段提升到基本协同阶段,协同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同实现优质协同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长三角城市群还需要加快旅游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进程。本研究为长三角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过程及现状诊断提供科学依据,为促进长三角城市群旅游高质量协同发展提出建议,对我国其他城市群旅游协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