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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理论主要关注的是多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安排问题。迄今为止的财政分权理论基本上被置于分权型政府的背景之下,而且几乎不涉及具体的政府组织结构。这使得财政分权理论一直呈现出一种“制度真空”。另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集权型的计划经济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进行了分权化改革。这些国家在财政分权改革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说明了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和集权型国家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现实方面,都急需一种建立在集权型政府框架上的新的财政分权理论。
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政府组织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对财政分权的后果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集权型政府和分权型政府的区别就在于委托代理链条中地方政府这一环是采用公共选择还是采用科层组织。由于集权型政府拉长了委托代理链条,使得集权型政府在财政分权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扭曲。如果要在集权型政府的框架下推行财政分权,就有必要首先优化政府的科层组织结构,才能尽可能的减少扭曲。因此,本文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政府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为基本假设,围绕集权型政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对集权型政府中的财政分权制度进行探讨和研究。并将建立一个简单的财政资源分配模型来为本文的主要结论提供一个数学描述。